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对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检查和督导,组织开展使用正版软件的宣传、培训、表彰;负责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软件产品管理;加强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安全管理;督促软件生产商和供应商提高软件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
财政部:负责对政府机关软件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加强对政府机关软件采购资金保障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检查和督导。
商务部:负责推进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责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对外宣传和应对。
审计署:负责对中央国家机关软件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指导各级审计机关对政府机关软件采购资金及资产进行审计监督。
国资委:负责推进国资委监管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工商总局:积极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维护软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局:参与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相关工作。
国管局:负责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做好软件集中采购、软件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政府机关开展软件集中采购工作。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审查与使用正版软件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
银监会:负责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证监会:负责推进各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结构、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涉及盗版软件的涉诉事项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相关信息。
保监会:负责推进保险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中直管理局:负责指导中央直属机关做好软件集中采购、软件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党委机关开展软件集中采购工作。
全国工商联:负责推进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要求,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各地、各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
国务院于2012年1月3日批复同意建立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2007年12月10日,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12年2月10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